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避免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条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决议(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2022年10月7日由《避免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条约》第四十四次缔约方会议暨《〈避免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条约〉1996年议定书》第十七次缔约方会议在伦敦经过的《〈《避免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条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以下简称《污水污泥修正案》)。一起声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污水污泥修正案》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避免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条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决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2022年10月7日由《避免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条约》第四十四次缔约方会议暨《〈避免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条约〉1996年议定书》第十七次缔约方会议在伦敦经过的《〈《避免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条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