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用防备森林火灾产生,保证森林资源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法令》《北京市森林资源维护管理法令》《北京市森林防火方法》有关法律法规,延庆区公民政府决定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森林高火险期内,制止在高火险区域户外用火,指令如下:
一、森林高火险期内,在森林高火险区域内制止吸烟、烧荒、烧香烧纸、点篝火、点燃烟花爆竹等全部户外用火;制止带着火种进入森林和林地;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须做好防火办法,制止司乘人员丢掉火种;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和寓居人员,严格管理日子用火,避免跑火进山入林。
二、全区各级森林防救活组织必须加强森林防火期森林防救活作业的领导,严格管理火源,强化火险危险排查,执行各项防救活职责。各级森林消防部队全时备勤,做好随时补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作业。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火灾,应当当即陈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四、森林高火险期内,单位和个人在高火险区域私行户外用火的,根据《森林防火法令》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分。